“英吉多”杯山东省健美健身大赛青岛分站赛暨2017年青岛市健美健身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4-07-13 14: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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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比赛执行中国健美协会2015年审定的《健美健身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健美比赛根据报名人数进行预赛、半决赛和决赛,预赛前6名进入半决赛,半决赛前3名进入决赛。各级别参赛人数少于3人的,运动员升级或并级比赛。

  (三)男子健体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预赛着非紧身黑色齐膝短裤进行形体展示,半决赛、决赛着非紧身自选色齐膝短裤进行比较评分、定位形体展示。

  (四)女子健身比基尼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预赛着自选比基尼进行形体展示,半决赛、决赛着自选比基尼进行规定路线行走和形体比较评分。

  (五)院校组比赛;如果级别(组别)参赛人数少于3人,又无法升级或并组比赛,院校组运动员可参加普通组同项目、同级别或组别的比赛,与普通组并列录取名次。

  1.男、女单人组,根据报名人数进行预赛、半决赛和决赛,预赛前10名进入半决赛,半决赛前6名进入决赛。

  男、女单人组比赛预赛为拜月式,6分钟内完成; 半决赛为4个规定动作及2个自选动作,每个动作保持15秒;决赛为自选动作,3分30秒内完成,音乐自选。

  2. 混合双人组、集体组只进行预赛和决赛,预赛前6名直接进入决赛。这两组比赛的动作、音乐均为自选,整套动作展示中需有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力量的。其中,混合双人组比赛4分30秒内完成; 集体组比赛队形变化不少于3次,6分钟内完成。

  3. 健身瑜伽各组比赛中,成套动作展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超时视为 (零)分。

  男子健美比赛,穿单色、无光泽、清洁的健美三角赛裤,赛裤必须覆盖臀部的三分之二、两侧长度不得小于2厘米。

  预赛:运动员应赤足,着不透明、非紧身的黑色齐膝短裤。除制造商品牌标志外,赛裤上任何部分禁止使用衬垫以及附加饰物(含具有商业色彩的LOGO图案)。

  半决赛、决赛:运动员应赤膊,着不透明、非紧身齐膝短裤。赛裤颜色、面料、材质、款式、风格自选,除制造商品牌标志外,赛裤上任何部分禁止使用衬垫以及附加饰物(含具有商业色彩的LOGO图案)

  2、比赛时禁止佩带框架式眼镜、手表、镯类、项链、耳环、假发以及扰乱注意力的装饰物、装饰品。

  2、比基尼赛服必须盖住臀部的二分之一和整个下腹部,穿戴美观。严禁穿线状比基尼和丁字裤。

  (五)称量体重、丈量身高和检录时均对参赛运动员的服装、鞋、道具进行检查,不符合竞赛规则规定的不允许参赛。

  (二)男子健美 、男子健体、女子健身比基尼、各项目全场比赛第一名颁发奖杯前三名颁发证书。

  (四)男子健体、女子健身比基尼全场比赛各组前两名(含院校组)选手进行比赛

  (五)全场冠军比赛得分计入各队团体总分。全场冠军计7分,参加全场冠军比赛的其余运动员均计3分。

  (六)团体名次根据运动员在各级、组比赛中的前10名成绩得分之和计分。按10、9、8、7、6、5、4、3、2、1办法计分。获第1名者得10分。依此类推。如得分相同,以获得第一名多的队取胜。再相同,以获得第2名多的队取胜,依此类推。第1-3名颁发奖杯;4-6名颁发证书。

  (二)院校组参赛人员必须是高校在校大学生,凭身份证、有效期内注册学生证报名参赛,并接受个人身份信息审核。非在校生不得参加院校组比赛。

  (三)各参赛队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自行承担参赛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伤病治疗费用。

  (四)禁止使用违禁药物参加比赛,违者按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运动中管制通则)的通知》的规定处罚。

  (五)按照国际健美健身联合会IFBB(国际健美健身竞赛规则)要求,运动员只能使用喷式油彩,禁止实用涂膏状油彩参加比赛。

  (三)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及运动员比赛用音乐(mp3)并注明姓名、性别、单位及参赛项目,发送至青岛健美协会邮箱。逾期未提交自选音乐者可以使用大会音乐。

  (一)主、承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进行旨在促进健美健身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二)比赛场馆内严禁到处乱涂抹油色,破坏公共财物,违者照价赔偿和取消比赛资格。

  动作顺序1;祈祷式→展臂式→前屈式→骑马式(左腿向后迈出)→新月式→顶峰式→八体投地式→眼镜蛇式→顶峰式→骑马式(右腿屈膝回收至双手之间)→新月式→前屈式→展臂式→祈祷式。

  动作顺序2. 祈祷式→展臂式→前屈式→骑马式(右腿向后迈出)→新月式→顶峰式→八体投地式→眼镜蛇式→顶峰式→骑马式(左腿屈膝回收至双手之间)→新月式→前屈式→展臂式→祈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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